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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會員服務條例及隱私政策

《 千華數位文化集團(含易試幫、商鼎數位) 服務條款 及 隱私權政策 》
歡迎你加入成為千華公職資訊網會員,千華公職資訊網會員服務(以下稱會員服務)係由『千華數位文化』(以下稱本公司)所建置提供,所有申請使用會員服務之使用者(以下稱會員),都應該詳細閱讀下列使用條款,這些使用條款訂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會員服務的提供者以及所有使用者的利益,並構成使用者與會員服務提供者之間的契約。
一、認知與接受條款:
使用者完成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千華公職資訊網、易試幫、商鼎數位廣場網站(以下稱本系統)提供之會員服務時,即視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使用條款的所有約定。本系統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約定書之內容,建議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使用者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系統,視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如果您不同意本約定書的內容,或者您所屬的國家或地域排除本約定書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時,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本系統。 若您未滿十八歲,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並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系統。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系統時,即表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二、個資蒐集前告知:
為了確保消費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消費者權益之保護,於交易過程中將使用消費者之個人資料,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一)本公司之蒐集目得在於進行客戶管理與服務、會員管理及行銷與統計調查與分析(法定特定目的項目編號:040、090、148、157)。蒐集方式將透過加入會員填寫方式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
(二)本公司於網站內蒐集的個人資料包括
1. C001辨識個人者:如消費者之姓名、地址、電話、行動電話、網路平台申請之帳號、網路平台申請之密碼、電子郵件等資訊。
2.C002辨識財務者:如信用卡資訊。
3.C011個人描述:如性別、出生年月日、學歷。
4.C021家庭情形:如婚姻狀況。
(三)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本公司營運期間。
2.地區:消費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台灣地區。
3.利用對象及方式:消費者之個人資料蒐集除用於本公司之會員管理、客戶管理之檢索查詢等功能外,亦將利用於辨識身份、金流服務、物流服務、行銷廣宣等。
例如:
1.物品寄送:於交寄相關商品時,將消費者個人資料利用於交付給相關物流、郵寄廠商用於物品寄送之目的。
2.金融交易及授權:消費者所提供之財務相關資訊,將於金融交易過程(如信用卡授權)時,提交給金融機構以完成金融交易。
3.宣傳廣告或行銷等:提供會員各種行銷廣宣資料,透過電子郵件、書面郵件、手機簡訊等提供與服務有關資料。
4.回覆客戶之詢問:針對會員透過電子郵件、郵件、電話或其它任何直接間接連絡方式向千華數位所提出之詢問進行回覆。
5.其它:提供個別服務時,亦可能於上述規定目的以外,利用個人資料此時將在該個別服務之網頁載明其要旨。
(四)消費者個人資料之權利
消費者交付本公司個人資料者,依個資法得行使以下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消費者可來電或來信洽詢本公司客服進行申請。
(五)本公司於蒐集個人資料過程中,所有提示必填之欄位,為本公司提供電子商務服務所必須,如消費者未能完整填寫,本公司將無法提供完整之服務。
三、註冊須知及義務:
為了能使用本服務,您同意以下事項:
(一)依本系統加入會員資料表之提示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
(二)維持並更新您個人資料,確保其為正確、最新及完整。若因您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而發生的損失,由您自行負責;更不得以資料不符為理由,否認於本系統所為之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三)若您的個人資料填寫錯誤、不實、過時、不完整、有任何誤導之嫌,或本系統有合理之理由懷疑您提供之資料為錯誤、不實、過時、不完整或有任何誤導,本系統有權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及您的使用資格,並拒絕您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
(四)為維護所有會員權益,請勿重覆加入會員!一經發現,本系統有權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及您的使用資格,並拒絕您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
四、隱私權政策:
本公司保護每一位會員的隱私,不管是申請帳號、姓名、電話等個人資料,除了可能涉及違法、侵權、或違反使用條款、或經本人同意以外,本系統不會任意監視、增刪、修改或關閉,或將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對外揭露或販售。
但在下列的情況下,本公司有可能會查看或提供你的個人或相關電信資料給有權機關、或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適當證明之第三人:
(一)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的命令;
(二)為執行本使用條款、或使用者違反使用條款;
(三)為保護本系統之安全或經營者之合法權益;
(四)在緊急情況下,為保護其他會員或第三人之合法權益或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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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完成本系統的登記程序之後,您將擁有一組帳號及密碼。維持帳號及密碼的機密安全,是您的責任。利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您將負完全的責任。您並同意以下事項:
(一)您的密碼或帳號遭到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您將立即通知千華客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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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會員不得將「會員帳號」轉讓或借予他人;如經查證前述事實者,將終止會員之所有權益。若本公司發現疑似遭盜用之「會員帳號」,將立即終止該「會員帳號」之使用權。
如您未能遵守本項規定而衍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本站無法也不予負責。
※為避免您的「會員帳號」被盜用,請務必做好以下的防範措施:
(一)避免設定過於簡單易猜的「會員帳號」和「會員密碼」。
(二)設定「會員密碼」時,請避免與「會員帳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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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網咖等公共場所離開座位時請先登出本系統。
(五)請勿安裝非法或來路不明的外掛程式。
(六)若有任何人假藉活動名義要向您索取「會員帳號」、「會員密碼」、身分證字號時,請特別留意,勿輕信而將「會員帳號」、「會員密碼」告知對方。您可致電:02-2228-9070 ext.211、213或客服信箱:chienhua@chienhua.com.tw詢問,以免受騙。
若因帳號被盜用而有所損失,由於本公司非司法單位,無法就個案取得一個人人皆認同之公正裁決,故將配合警方做處理,請會員於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 ~下午18:00(國定例假日除外)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私章親自至本公司查詢使用記錄等相關證明資料後至使用者所居住地的縣(市)警察局報案!
六、線上交易:
會員基本資料為電子商務交易的基礎資料,如有變更請立即修正(例如:電話、地址),若因不正確之基礎資料,導致物流、金流作業無法完成,不得作為取消交易、拒絕付款之理由。會員應瞭解所有交易皆以電子交易資料為準。另,使用無效信用卡號碼、非會員本人信用卡號碼進行交易,會員應負起所有法律責任。
七、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系統,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您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系統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一)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二)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三)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系統。
(四)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五)其他本系統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八、服務更新、終止、暫停或中斷提供服務:
本公司保留得隨時停止或更改各項服務內容、方式,或是否收取費用之權利。本公司保留停止會員帳戶服務之權利,並無須事先通知會員。無論任何情形,就停止或更改服務或終止會員帳戶服務所可能產生之困擾、不便或損害,本公司對任何會員或第三人均不負任何責任。
(一)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有權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
1.「本系統」之資訊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2.資訊設備發生故障時。
3.本公司相關資訊合作廠商,無法提供必要之服務時。
4.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服務中止時。
(二)會員瞭解並同意,本公司可能因公司、其他合作廠商或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或人為操作上之疏失而全部或一部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會員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本系統有時可能會出現中斷或故障等現象,或許將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資料喪失、錯誤、遭人篡改或其他經濟上損失等情形。您於使用本系統時宜自行採取防護措施。對於您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系統而造成的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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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會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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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本系統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千華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四、您對千華公職資訊網服務之授權:
若您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某資料,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系統。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系統時,視為您已允許本公司可以基於公益或私益之目的,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您對此絕無異議。您並應保證本系統服務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十五、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
您同意本公司得基於其自行之考量,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缺乏使用,或本公司認為您已經違反本系統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終止您的會員密碼、會員帳號(或其任何部分)或本系統之使用,並將本系統內任何「會員內容」加以移除並刪除。本公司亦得依其自行之考量,於通知或未通知之情形下,隨時終止本系統或其任何部分。您同意依本系統條款任何規定提供之本系統,無需進行事先通知即得終止,您承認並同意,本公司得立即關閉或刪除您的帳號及您帳號中所有相關資料及檔案,及停止本系統之使用。此外,您同意若本系統之使用被終止,本公司對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十六、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棒學校網際網路課程購買暨服務契約】
本網際網路課程購買暨服務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是千華數位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經營之棒學校(www.bonding.com.tw)平台(以下簡稱本平台)的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服務),用以規範本公司與用戶及其他與本平台互動的人士之關係。透過使用或登入本平台 ,代表使用者同意本契約。本契約之內容包括條款本文,以及本文明確援引之其他協議,以及未來本公司可能發佈的各項規則。 第一條 契約審閱期間及當事人基本資料
1. 您已審閱本契約全部條款內容超過 3 日以上。
2. 您(於本平台經下列程序成為本平台會員者),個人資料及已購課程清單詳細皆載明於您的會員頁面。
第二條 本服務內容
本服務內容包括下列各款:
1. 本公司提供本服務之網站:棒學校(www.bonding.com.tw)
2. 本公司提供本服務之適用對象:不限
3. 本公司提供本服務之教學內容:依會員購買課程內容而定。
4. 本公司提供本服務之教學課程數量及贈送之教學課程數量:依您的會員頁面已購課程清單所載。
第三條 設備規格
1. 為提供您使用本服務之良好體驗,您的電腦或手機應具備課程頁面建議及下表所列之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及要求,若您的設備暫無法滿足前述基本規格及要求,您明白可能會造成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
● 作業系統:電腦Windows 7、Windows 8、Windows 8.1 或 Windows 10 以上或 Mac OS 10.04以上版本
● 手機:iOS 11 或 Android 4.4以上
● 瀏覽器:Chrome 69版 或 Firefox 68以上
● 網路速度:光纖網路 2M 或行動行動網路 4G
2. 您連結本平台指定網站系統之機房設備之接取網路,除經雙方約定由本平台所提供者外,應由您自行向合法經營之電信事業申請租用,您租用該接取網路所生之權利義務,依您與該電信事業間契約約定之。
第四條 契約之成立生效
1. 您經由網際網路購買本服務者,於本公司所指定之網頁上確認勾選「同意」鍵,表示同意購買本服務並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後, 本公司將立即以本平台的再確認機制供您確認電子文件內容,經您再次確認後,本契約成立、生效。 2. 除前項情形外,經雙方於本契約書上簽名或蓋章後,本契約成立。
第五條 法定代理人
1. 您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之訂定,應經您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契約始生效力;您若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訂定。
2. 違反前項之約定者,除有民法第八十三條之情形者外,本契約不生效力, 本公司不得據以要求您的法定代理人負擔契約履行或賠償責任。
3. 限制行為能力人於訂立本契約條款前,應主動告知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第六條 課程提供與服務期間當課程處於可供使用狀態,您藉由行動裝置開始瀏覽課程影片內容,即視為課程已交付。此外,當您於依本契約合法購買本課程後,於未違反本契約或相關法規規定之前提下,本公司將持續提供本平台之服務。
第七條 擔保授權
1. 本公司應確保其就本契約所授權您使用之服務內容,為合法權利人。
2. 本公司有違反前項之情事致您無法繼續使用者, 本公司將賠償您無法使用之損失,賠償以替換類似課程或全額退還該課程您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為限。
3. 未經本公司事前之書面同意,嚴格禁止您將使用本服務之權利讓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與他人共用您的會員帳號、分享串流或公開放映等。
第八條 授權使用費
1. 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金額如已購課程清單所記載。
2. 本公司得以優惠價格提供您自由決定是否加價購買商品、教學課程或服務。
3. 您依前項優惠方式加價購買之教學課程或服務,契約終止時準用第 16 條之規定。
4. 訂立本契約時,本公司以「贈品」為名義,向您所為之贈與,於本契約終止或解除時, 本公司不會向您請求返還該贈品,亦不會向您主張應自返還之費用金額當中,扣除該贈品之價額。 本公司以贈送教學課程數量、使用期限為內容而簽訂契約者,亦同
第九條 授權使用原則
1. 您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您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本公司並得於發現下列情事時通知您立即終止本契約,您不得拒絕:
● 您蓄意散布干擾本平台系統正常運作之電腦程式,或對於本平台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修改、重製、對於任何功能、程式進行還原工程 (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組譯(disassemble)或任何企圖取得原始碼或內容之行為等。
● 您在本平台上散布恐嚇、毀謗、侵害他人隱私、色情或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2. 於前項情形,本公司有權自行認定並立即停止傳輸(下架)任何前述內容並採取相應行動, 包括但不限於暫停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移除該內容或保存有關記錄等。
3. 您利用本平台從事其他不法或違反本契約約定事項之行為,其情節重大,且經 本公司通知您限期 3 日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 本公司得通知您立即終止本契約,您不得拒絕。
4. 本公司依本條第 1 項及第 3 項之約定終止本契約者,準用第 16 條之規定。
第十條 您的義務
1. 您對於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給付之義務。
2. 您對於您的會員帳號與個人密碼有妥善保管以避免第三人知悉之義務。
3. 您在使用本服務時,有遵守本契約所約定之授權使用原則之義務。
4. 您依本契約之約定所註冊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者,應儘速通知本公司請求更正。如因您怠於通知而致其權益受損者,應由您自行負責。
5. 您應提供並持續保持所有建立該帳號之個人資料之真實性及完整性,所有的個人資料皆被視為註冊必備要素,如建立帳號時提供之個人資料有虛偽不實或不完整之情事,應視為違反本契約。
6. 您應為其使會員帳號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行為負責,包括但不限於衍生之相關費用。
7. 您不得重製、公開傳輸、轉售、公開播放、分享、以本平台以外之方式下載或使用本服務。
第十一條 帳號密碼非法使用之處理
1. 使用您的會員帳號與個人密碼,登入本平台之行為,推定為您的行為。
2. 若您發現您的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者,應立即通知本公司。經您確認有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情事者,我們將立即暫停該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之使用,並接受您更換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
第十二條 服務品質
1. 本公司應提供具有可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服務,並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之情形。
2. 本公司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違反前項之約定者,應立即於 48 小時內更正或修復之。
3. 您明白本平台上之課程由各授課老師提供,本公司盡力要求老師們所提供之教學內容或教材之正確性,經您通知知悉課程或教材內容可能有錯誤,我們將協助您與授課老師確認內容,並盡快回復您與授課老師之初步確認。
4. 您使用本服務時,發生情節重大之系統異常或教學內容、教材錯誤之情事達 3 次以上,經您立即通知本公司且本公司未依規定修復或更正,您得通知本公司逕行終止本契約, 本公司不得拒絕, 本公司並應準用第16條返還您本服務授權使用費
5. 本公司不保證以下事項:
● 本服務將符合您的特定要求
● 於本公司購買或取得之任何產品、服務、資訊或其它課程將符合您的期望,對此是否使用本服務應由您自行考慮且自負風險。
第十三條 企業經營者之履約保證責任
如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預付期間逾一年且預付金額超過新臺幣五萬元者,本公司就超過金額部分,將依信託法規定開立信託專戶管理或由銀行提供履約保證,作為履約保證之內容。
第十四條 暫停服務之處理
1. 本公司對於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2. 本公司因前項事由而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應於暫停本服務 7 日前,於本服務網站首頁進行公告。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 Hahow 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十五條 契約之變更
1. 本公司修改本契約時,應於 30 日前於本平台公告之,同時以電子郵件通知您。
2. 您不同意第1項之變更,得於公告後三十日內向本公司主張終止契約。 本公司應準用第 16 條約定返還您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
第十六條 終止契約與退費
1. 您於下列情形,得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除有正當理由外,本公司不得拒絕:
● 開課日前終止契約,應全額退還該課程您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
● 開課日後,合約生效日起7 日內終止契約者,且觀看課程時數未超過該課程總時數10%,講義、板書筆記、課本等資料均完好未劃記塗寫,應退還該課程您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的95%。
● 開課日後,合約生效日起第8 日終止契約者,該課程您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不予退還。
2. 契約終止後,本公司應依前項之方式,結算、撥付本服務之授權使用費。
3. 若課程取消或課程老師未完備其與本公司約定之服務內容,本公司將您已支付之費用全額退還,以保障您的權利。
第十七條 申訴權利 您對於本公司所提供之本服務,除得撥打本公司電話提出申訴外,亦得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或至本公司之營業處所向本公司提出申訴,本公司應自接獲您申訴之日起 15 日內妥適處理之。
第十八條 損害賠償責任
您擔保如本公司及其管理階層、董事、員工、代理人及承包商因(1)該您所發布或遞交之內容、(2)您使用本平台、(3)您違反本契約及、(4)您使用本平台時侵犯第三人之任何權利,而產生之各樣主張、要求,從而受有損失、須負擔責任、損害賠償或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用),您同意賠償
第十九條 其他 1. 本公司將於您購買課程後,開立並提供電子發票予您。
2. 惟您若於台灣以外地區購買課程,依中華民國稅法本公司得免開發票。
第二十條 契約之附件
1. 有關本契約之附件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2. 前項附件之內容,如有與本契約條款內容相牴觸者,應為有利於您之適用。
第二十一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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