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具
簡章附表 1 所列相當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類科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並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 任職農田水利事業工作一年以上(以任職之勞保年資為準)。
- 曾修習灌溉相關課程(包含流體力學、渠道水力學、水文學、水資源工程學、灌溉工程設計、灌溉排水原理學、農田水利與實習及其他名稱有「灌溉」兩字之課程),合計至少二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 取得丙級以上農田灌溉排水、工程泵(幫浦)類檢修、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技術士證照。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