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日期與考試日期
報名日期
2024.02.27 ~ 2024.03.07
考試日期
2024.06.08 ~ 2024.06.09
二、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有意報考者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第二系統),並依系統指示進行報名程序。
三、報名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或高級職業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 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
-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土地法第三十七條之一修正公布施行前已從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業務,且於修法後仍繼續執業未取得證照,並有地政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四、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本考試設臺北、臺中及高雄 3 考區考區,應考人應自行選定應考考區及考試類科,報名完成後不得更改。
應試科目
一、考試科目
- 國文(作文)
-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 土地法規
- 土地登記實務
- 土地稅法規
前項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均採申論式試題
二、推薦教材
簡章下載
- 2024 年地政士考試 簡章
- 202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
相關資訊
專業科目命題大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命題大綱
- 代理申請土地登記與土地測量事項。
- 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稅務與公證、認證事項。
- 代理申請土地法規規定之提存事項。
- 代理撰擬不動產契約或協議與簽證事項。
- 民法總則、債編、信託法:債之發生、標的、效力、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移轉、消滅買賣、互易、贈與、租賃、借貸、僱傭、承攬、委任、居間、合夥。
- 民法物權編
- 民法親屬、繼承編:民法親屬編-夫妻財產制、父母子女、監護、親屬會議、民法繼承編
- 土地法及其施行法
- 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 土地徵收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 地政士法及其施行細則
- 土地登記規則、土地登記之申辦與作業程序
-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中第三編土地複丈
-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中第四編建築改良物測量
- 土地測量之申辦與作業程序
- 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
- 遺產及贈與稅法及其施行細則
- 契稅條例與房屋稅條例
- 稅捐稽徵法及其施行細則
-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
- 所得稅法及其施行細則(不動產交易部分)
表列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及格標準
- 本考試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 60 分及格。但應試科目有 1 科成績為零分或專業科目平均成績未滿 50 分者,均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視為零分。
- 前項應試科目總成績,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其中普通科目成績以國文成績乘以百分之 10 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賸餘百分比計算之。無普通科目者,以各專業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