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日期與考試日期
報名日期
- 第一梯:2024.01.02 ~ 2024.01.11
- 第二梯:2024.04.23 ~ 2024.05.02
- 第三梯:2024.08.27 ~ 2024.09.05
考試日期
- 第一梯:2024.03.17
- 第二梯:2024.07.07
- 第三梯:2024.11.03
二、報名方式
- 通信報名:請報檢人詳細填寫報名書表並檢附資格證件影本,於繳交報名費用後,檢附收據正本,連同報名資格證件一起寄出。
- 網路報名:請於完成網路報名後,自行下載列印報名表(正表與副表)及繳費單,進行繳費程序,並將完成繳費之繳費單收據正本黏貼於報名表,連同報名表及資格證件影本一起寄出。
三、報名資格
具備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其「同等學力」係指具下列資格之一:
- 依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規定取得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 依自學進修高級中等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規定取得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或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 具有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所列同等學力規定之證明文件。
- 具有入學專科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所列報考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同等學力規定之證明文件。
四、考試地點
10 基隆、12 花蓮、13 宜蘭、14 金門、15 連江、27 北二、28 北三、30 桃園、34 中壢、36 竹縣、37 新店、41 苗栗、43 南投、44 彰化、47 大里、52 雲林、55 嘉縣、56 永康、 60 屏東、61 岡山、62 鳳山、65 臺東、66 澎湖。若誤填其他考區,將由承辦單位逕予安排臨近考區。若原填寫之測試考區無法容納報檢人數時,將另行安排測試地點。
應試科目
一、技能檢定規範
工作範圍: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之職業介紹及人力仲介、招募、職涯諮詢輔導。
應具知能:應具備下列各項知識及技能:
(一)職業介紹及人力仲介
技能種類
- 熟悉相關法令
- 蒐集、分析與應用
- 專業精神與職業倫理
- 顧客關係管理
- 政府與社會資源之運用
技能標準
- 能熟悉並正確引用相關法令。
- 能蒐集、分析與應用就業市場相關資訊。
- 能具有專業精神與職業倫理。
- 能妥善管理與應用顧客關係。
- 能有效運用社會與政府相關資源。
相關知識
- 就業服務法及其相關子法(含就業服務定型化契約)。
- 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子法。
- 就業保險法及其相關子法。
- 職業訓練法及其相關子法。
- 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相關子法。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就業促進)。
- 性別工作平等法。
- 勞工保險條例。
- 勞工退休金條例。
- 勞資爭議處理法。
-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 就業市場基本概念及資訊蒐集與分析運用。
- 職業道德與專業倫理。
- 社會資源運用(含公立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社會福利機構、職業訓練機構等社會資源運用)。
(二)招募
(三)、職涯諮詢輔導
二、學科測試
學科測試採筆試測驗題方式辦理,學科試題自題庫產生,其甲、乙級測試採單選題 60 題,每題 1 分,複選題 20 題,每題 2 分,複選題答案全對才給分,答錯不倒扣;丙(單一)級採單選題 80 題,每題 1.25 分,答錯不倒扣 測試時間 100 分鐘,採電腦閱卷。
三、術科測試
採問答題方式舉行,總分為 100 分,及格分數為 60 分(含)以上
相關修正規定請依技檢中心網站最新公告為主。
四、推薦教材
前往書店
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 [考照秘笈+題庫寶典]2本套書
簡章下載
- 公告「勞動部 2024 年度全國檢定之梯次、職類級別、報名及測試等相關事項」(1120830公告)
- 2023 年度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之梯次、職類級別、報名及測試等相關事項
- 2022 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第二版(111.4.8更新)
- 2022 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第一版
相關資訊
- 術科測試採筆試非測驗題方式,術科測試日期與學科測試日期安排於同一日,上午為學科測試,下午為術科測試,但不一定同一間試場舉行。
- 術科採筆試非測驗題方式之工具使用限制與答題規定,請參閱各職類術科測試應檢人須知(技檢中心網站 https://www.wdasec.gov.tw/熱門主題/測試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