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日期與考試日期
報名日期
2024.10.22 ~ 2024.10.31
二、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有意報考者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第二系統),並依系統指示進行報名程序。
三、報名資格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本考試無學歷限制,免附繳學歷證件)。
-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 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7 條第 2 項規定,依法停止任用者,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於依法停止任用期間仍不得分發(配)任用為公務人員。
四、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本考試分設臺北、桃園、新竹、臺中、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 15 考區舉行。
應試科目
一、考試科目( 2025 年暫定名額共 528 名)
共同科目
- 國文(測驗)
- 公民與英文
專業科目
二、推薦教材
課文版
歷年試題澈底解說
焦點速成
簡章下載
- 2025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各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統計表
- 2024 年初等考試各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統計表
相關資訊
成績計算
- 依照「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及「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之規定辦理。
- 本考試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前項考試有一科成績為 0 分或總成績未滿五十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 本考試配合任用需求,按各類科需用名額決定正額錄取人數,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數。前項錄取標準,應經典試委員會決議之。
任用規定
(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3 條規定,初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五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
(二)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所稱「本俸」:係指各官等、職等人員依法應領取之基本給與;「俸級」:係指各官等、職等本俸及年功俸所分之級次;「加給」:係指本俸、年功俸以外,因所任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之不同,而另加之給與。另加給分下列三種:
- 職務加給:對主管人員或職責繁重或工作具有危險性者加給之。
- 技術或專業加給:對技術或專業人員加給之。
- 地域加給:對服務邊遠或特殊地區與國外者加給之。
(三)按公務人員俸給法第6 條規定,初任各官等職務人員,其等級起敘規定為:初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五等考試及格者,敘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因應行政院組織調整,有關行政院所屬機關(構)考試職缺之實際用人機關、工作地點及內容,以分發機關辦理分配作業時為準,且該職缺於分配後亦可能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移撥至他機關(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