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日期與考試日期
報名日期
2023.09.11 ~ 2023.09.20
二、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有意報考者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第二系統),並依系統指示進行報名程序。
三、報名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得應本考試五等考試
四、考試地點
本考試設置臺北、桃園、新竹、臺中、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 15 個考區。應考人須自行擇定一錄取分發區,並於該錄取分發區所屬考區應試。
應試科目
一、考試科目( 所需名額共 137 名)
共同科目
- ※國文測驗
- ※公民與英文
專業科目
※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註:科目前端有「※」符號者,係全部採測驗式試題
二、推薦教材
初考 國文特訓
專業科目-課文版
專業科目-題庫版
焦點速成
簡章下載
- 202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 202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日程表
- 2023 年地方特考各錄取分發區五等考試各類科暫定需用名額表
相關資訊
任用規定
- 五等考試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錄取人員按錄取分發區,依其考試成績,並參考其志願,分配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依序分發任用。
- 本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三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錄取分發區
本考試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分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市、基宜區(包括基隆市、宜蘭縣)、竹苗區(包括新竹縣市、苗栗縣)、彰投區(包括彰化縣、南投縣)、雲嘉區(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市)、屏東縣、花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 15 個錄取分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