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7月10日 考試院 公告

 

   考試院院會今(10)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附表「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應試科目表」,增設勞工行政類科,以因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開辦國民年金業務用人需要。
   考試院表示,為應用人機關需要,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設勞工行政類科,並參酌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五等考試同類科應試科目。

消息來源:考試院考選部


考試種類

95年勞保特考

98年初等考試

考試科別

社會學科、行政學科、經濟學科

勞工行政

考試資格

大學(技術學院)畢業

年滿18歲即可,無學歷限制

考試科目

  1. 國文
  2. 英文
  3. 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勞工退休金條例
  4. 經濟學、行政學、社會學(三選一)
  1. 國文(公文、作文、測驗)
  2. 公民與英文 (公民占70%、英文占30%)
  3. 法學大意
  4.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測驗題型

全為選擇題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採混合式試題外
其餘各應試科目均採測驗式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