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報名日期:109.06.08 ~ 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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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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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
(二) |
年齡:年齡滿 18 歲者(算至考試舉行前 1 日止,即民國 91 年 7 月 17 日以前出生者),屆限齡退休人員,不得報考(算至預定報到後 1 日,即民國 44 年 10 月 2 日以後出生者方可報名)。日以後出生者方可報名)。 |
(三) |
學歷: 不限制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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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錄取人數:正取 15 名、備取 19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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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員
(1)臺南電力段:服務員正取 4 名、備取 8 名。
(2)花蓮電力段:服務員正取 11 名、備取 11 名。
應試類科 |
正取(備取) |
【應考區域】 |
分發單位 |
電力 |
4 (8) |
南區 |
(南區)臺南電力段 |
1 (2) |
(東區)花蓮電力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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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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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體能測驗:109.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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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甄試地點:暫定於本局高雄電務段(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 5 號之 3),如甄試地點更改將另行通知。 |
(二) |
有關術科測驗之應注意事項及應試使用工具,將於術科入場證寄出時一併通知,屆時請應考人自行攜帶應試所需工具,未攜帶者現場備有備品,品質無法保證,應考人不得對此提出異議。 |
(三) |
請攜帶身分證件正本,含:新式國民身分證、具有照片之健保 IC 卡、駕照與護照任一種(護照須於有效期間內)及入場證。依入場證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未攜帶前述指定身分證件正本者、證件姓名不同者或證件未於有限期限者,不得入場應試,並取消應試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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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筆試:109.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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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型:採測驗式試題,共 50 題單選題
(一) |
服務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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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類科 |
測驗科目 |
電力 |
一、第 1 階段筆試:50%
基本電學概要
二、第 2 階段術科測驗:50%
1.電表使用
2.導線裁剪及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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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總成績計算 |
(一) |
(1)第一試(筆試):原始分數滿分以 100 分計,缺考以零分計算。 (2)筆試成績未達 50 分或為零分或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術科)。 |
(二) |
(1)術科成績各科目占比如下:電表使用 40%;導線裁剪及安裝 60%。
(2)術科成績計算:依各術科測驗評審委員評分加總後平均分數,再乘以各科目比重後,加總各科目分數為術科測驗成績。
(3)術科成績各科目原始分數平均未達 50 分,或任一科目為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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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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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年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電務處營運人員甄試簡章 |
其他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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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服務員:工作內容簡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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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
工作內容 |
臺南電力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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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南迴線電氣化鐵路電車線及變電站等電力設備維護、工程施工及事故搶修等工作。
2.須配合業務需要擔任電務輪勤、輪班及路線障礙緊急排除等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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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電力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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