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別 |
資格條件(一)或(二)擇一即可 |
土木工程
四級工程師 |
(一)國家考試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四等考試以上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土木工程 職組各類科及格。 或 2.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土木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水利技師、水利工 程技師、水土保持技師、大地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建築師、建築技師、 環境工程技師考試及格。 |
二)學歷 1.須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惟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之系(所)如非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水 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防災工 程、土木工程與防災科技、土木與工程資訊、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資源工 程、公共工程、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 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 學系工程組、地球科學、地質、地質科學、防災科技、環境與防災設計、坡地 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 都市設計、建築設計、環境設計、軍事工程、海洋、海洋科學、海洋環境、海 洋環境資訊、海洋環境工程、航空測量、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 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測量、農業土木工程、 農業工程、營建工程、營建管理、營建科技、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技術與 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科學、灌溉 工程系(所)者,仍須為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上開科(系)畢業,且取得畢 業證書者(不含學程證明書)。 3.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電力工程
四級工程師 |
(一)國家考試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四等考試以上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電力工程 職系及格。 或 2.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電機工程技師考試及格。 |
(二)學歷 1.須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惟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之系(所)如非工程科學、工業科技教育、工業教育、 工業管理、生物機電、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光電與材 料科技、光機電工程、光機電整合工程、自動控制、自動化控制工程、自動 化及機電整合、兵器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及船舶電機工程、物理、計算機 工程、核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 力機械、控制工程、通訊工程、通訊與導航工程、微電子工程、資訊工程、資 訊教育、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通訊、電信工程、電機 工程、電機與控制工程、冷凍空調工程、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電機電力工 程、電腦與通信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工程、機械與自動化 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自動化、應 用物理、醫學工程、車輛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 者,仍須為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上開科(系)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者(不 含學程證明書)。 3.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電力工程
一級工程員 |
(一)國家考試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四等考試以上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電力工程 職系及格。 或 2.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電機工程技師考試及格。 |
(二)學歷 1.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含) 工程科學、工業科技教育、工業教育、工業管理、生物機電、生物醫學工程、生 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光電與材料科技、光機電工程、光機電整合工程、自動 控制、自動化控制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兵器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及船舶 電機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核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 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控制工程、通訊工程、通訊與導航工程、微電子 工程、資訊工程、資訊教育、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通訊 、電信工程、電機工程、電機與控制工程、冷凍空調工程、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 、電機電力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工程、機械 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自動化 、應用物理、醫學工程、車輛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 (不含學程證明書)者。 2.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企業管理
一級業務員 |
(一)國家考試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四等考試以上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各類科考試及 格。 |
(二)學歷 1.須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含)以上學校 文、法、商或管理學院相關科系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 2.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土木類
技術士 |
(一)專科學校以上畢業取得畢業證書者。 |
(二)高中(職)學校畢業取得畢業證書,且有以下類別相關經驗三年 以上具經歷證明書或具以下類別政府核發之相關技術專長證明文件 者: 測量、工程測量、地籍測量、建築工程管理、泥水 (砌磚類、粉刷 類、面材鋪貼類) 、建築製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鋼筋模板、建 築電腦輔助建築製圖、自來水管承裝、自來水管配管、自來水事業 技術人員(施工、管理、化驗、操作)等。 |
機電類
技術士 |
(一)專科學校以上畢業取得畢業證書者。或 |
(二)高中(職)學校畢業取得畢業證書,且有以下類別相關經驗三 年以上具經歷證明書或具以下類別政府核發之相關技術專長證明文 件者: 工程泵(幫浦)類檢修、工業配線、升降機裝修、用電設備檢驗、室 內配線、配電電纜裝修、配電線路裝修、船舶室內配線、電控系 統、電器修護、電機工程、輸電地下電纜裝修、輸電架空線路裝 修、變電設備裝修、工業電子、電匠、電氣技術、工業儀器、儀表 電子、機電整合、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施工、管理、化驗、操作)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