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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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為充裕產業升級轉型所需人才,於105年起專案推動產業人才能力鑑定業務,整合產官學研共同能量,建立能力鑑定體制及擴大辦理考試項目,由經濟部核發能力鑑定證書,並促進企業優先面試/聘用及加薪獲證者。
爰此,因應國內食品產業發展趨勢與人才需要,策劃產業人才之能力鑑定制度,期有效引導學校或培訓機構因應產業需求規劃課程,以輔導學生就業縮短學用落差,同時鼓勵我國在校學生及相關領域從業人員報考,引導民間機構投入培訓產業,以訓考用循環模式培養符合產業及企業升級轉型所需人才並提供企業選用優秀關鍵人才之客觀參考依據,以提升食品產業人才之素質與競爭力。 |
二、 |
特色與優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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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由經濟部發證,最具公信力。 |
(二) |
以食品產業專業職務之職能基準為基礎,以專業系統化發展食品品保工程師人才之能力鑑定制度。 |
(三) |
可獲得認同企業優先面談聘用之機會,並作為個人能力之評估,以全方位提升個人之學習 力、就業力與競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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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證書效期及證書核發/換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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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永久有效,不需換發
中級:5年。取得證書後,每5年內須接受食品品保相關訓練,合計時數48小時以上之證明。從事食品相關工作,取得證書後每一年工作年資得抵訓練時數6小時。換證期限以證照到期日之前後3個月內為期間。 |
四、 |
評鑑主題與評鑑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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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評鑑主題 |
評鑑內容 |
食品品保概論 |
食品衛生管理 |
食品產業現況(含食品違規事件)、食品品保專有名詞 |
食品品保基礎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法規、GHP、HACCP 品質管理系統 |
食品產業概況 |
原料及製程危害分析管制、追蹤追溯管理、食品標示 |
食品科學概論 |
食品微生物 |
食品中毒菌、食品微生物檢驗 |
食品化學 |
食品化學、食品檢驗與分析 |
食品加工 |
食品加工技術、食品保存技術 |
食品品保管理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法規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與實務 |
食品品保管理系統 |
品保管理系統(如GHP、HACCP 等)、食品風險管理 |
危害分析與管制 |
原物料危害分析與管制、製程危害分析與管制 |
食品工廠管理 |
食品原物料管理 |
原物料驗收技術、供應商管理、食品原物料追溯管理 |
食品製程品質管理 |
檢驗分析與量規儀器校驗、製程品質管制、成品品質管制、異常處理 |
食品工廠衛生管理 |
環境衛生管理(含病媒防治)、廠房設施衛生管理、機器設備衛生管理、人員衛生管理、清潔及消毒用品之衛生管理 |
品保制度管理 |
文件與紀錄管理、內部品質稽核、客訴處理、成品回收與銷毀、員工教育訓練 |
統計製程品管 |
統計製程品管應用與實務 |
品質管制圖應用與實務(平均數-全距管制圖、不良率管制圖、QC 七大手法)、生物統計概念(抽樣計畫、標準差、製程能力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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