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報名日期:108.07.23 ~ 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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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同時建置於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及甄試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可網路報名及現場報名,詳細請參閱簡章。 |
二、 |
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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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 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設籍須滿 10 年始得報考(民國 98 年 07 月 22 日前設籍者)。 |
(二) |
年齡:16 歲(含)以上,均可報名。(算至考試舉行前一日止,即民國 92 年 08 月 31 日前出生者);強制退休年齡為 65 歲。 |
(三) |
須設籍於高雄市三個月以上,設籍期間核計至報名截止日,即民國 108 年 05 月 05 日(含)前完成設籍。 |
(四) |
應考人特殊資格條件: 請參考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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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錄取名額:正取 193 名、備取 476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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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甄試共分 3 大類組,包括一般隊員類組、駕駛隊員類組、木工隊員類 組,另於一般隊員類組中設置保障名額(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保留依需求調整錄取 員額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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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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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筆試測驗日期:108.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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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場詳細地址將公告於甄試網站,應考人可於民國 108 年 08 月 27 日(星期二) 15:00 後至甄試網站查詢測驗試場,並直接由網頁列印入 場證,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惟提出紙本郵寄申請之現場報名者,將以雙掛號寄 送。 |
二、 |
第一試:筆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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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00分為滿分(占總成績50%),測驗內容為環保常識、廉政、職業安全衛生、交通規則及機械常識,
題型為 100 題單選題,70 題從題庫選出,30 題為新命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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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第二試:術科(資源回收分類技能測驗) 108.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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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將回收物進行資源回收分類測驗。
(二)總測驗時間為 25 秒,每分類一項正確得 2 分,每分類一項錯誤倒扣 0.5 分,最低 倒扣至 0 分,最高得分為 100 分。
(三)考生以測驗一次為限。 |
四、 |
總成績之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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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為筆試及術科測驗成績之和,其中筆試占總成績 40%,術科測驗成績占總成 績 60%。筆試成績民國 108 年 09 月 09 日(星期一)14:00 於甄試網站開放查詢,恕不另行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惟提出紙本郵寄申請之現 場報名者,將以雙掛號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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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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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甄試簡章 |
其他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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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錄取及進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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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隊員組或駕駛隊員組之錄取人員應於受分發之小區工作滿 3 年(含試用期 3 個月),始 得申請轉調同一大區的其他小區;於分發之小區工作滿 6 年(含試用期 3 個月),始得申請 轉調跨大區之其他小區。錄取人員於報到時簽訂切結書,不予簽訂者註銷其錄取資格。 |
二、 |
工作內容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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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類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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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簡述 |
一般隊員組 |
1. 清掃街道、溝渠清疏、清理廢棄物、資源回收、公廁管理、戶外環境消毒及登革熱防治等外勤工作。
2.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一般隊員組 保障名額 |
身心障礙者 |
中低收入戶 |
原住民族 |
駕駛隊員組 |
1. 環保清潔車輛駕駛。
2. 清掃街道、溝渠清疏、清理廢棄物、資源回收等外勤工作。
3.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木工隊員組 |
1. 回收家具修繕。
2. 清掃街道、溝渠清疏、清理廢棄物、資源回收等外勤工作。
3.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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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待遇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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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經公告錄取者依行政院頒布之「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所列技術工 友之工餉第 7 級 150 薪點核支薪給 3 萬 2,195 元,並視實際從事工項及依地方機關清潔 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每月另核給清潔獎金。
(二)凡經公告錄取者依據「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職工工作規則」三個月試用期間,工餉比 照「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核支,其請假比照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訓練辦法第 31 條規定辦理。
(三)其他休假、退休、考核等依據「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職工工作規則」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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